关于下发《西南石油大学民主评议行风验收标准》的通知

 

校内各单位:

   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四川省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川教〔200892号文件精神,现将《西南石油大学民主评议行风验收标准》印发给你们。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学习,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工作,以行风评议的实质性成果促进学校“迎评创优”工作。学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评议检查。希望各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高度重视,把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。

附件:1、西南石油大学民主评议行风验收标准(机关、后勤)

      2、西南石油大学民主评议行风验收标准(教学院系)

 

 

 

西南石油大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

   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